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标准是什么?

2025-12-12
关键词:工程项目管理软件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平台、项目安全管理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需严格遵循《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安全风险为目标。配备标准需结合企业资质等级、项目规模、施工内容及人员数量综合确定,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施工主体均有明确要求,直接关系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覆盖度与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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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层面专职安全员配备
 
企业需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员数量根据资质序列及等级划分,同时需结合经营规模动态调整。
 
(1)施工总承包企业中,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以下资质不少于3人;专业承包企业中,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以下及不分等级资质不少于2人;劳务分包企业不少于2人。
 
(2)企业分公司、区域公司等分支机构,需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员。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的,在基础配备数量上至少增加1名机械类专职安全员。
 
二、项目层面专职安全员配备
 
施工总承包企业为项目配备的专职安全员,需按项目类型及规模明确在岗人数,确保施工期间履职到位。
 
(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项目按建筑面积配备:1万平方米以下不少于1人,1万至5万平方米不少于2人,5万平方米以上不少于3人,且每增加5万平方米至少增配1人。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按合同价款配备:5000万元以下不少于1人,5000万至2亿元不少于2人,2亿元以上不少于3人,且每增加2亿元至少增配1人。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的项目,需额外增加1名机械类专职安全员。
 
三、分包企业专职安全员配备
 
施工总承包企业需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分包方的配备要求,数量根据分包企业施工人员规模确定。50人以下的分包企业配备不少于1人,50至200人的配备不少于2人。
 
(1)200人以上的分包企业配备不少于3人,且不得低于施工人员总人数的1%。
 
(2)配备数量需结合分包工程施工危险程度调整,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需安排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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