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会有哪些案件纠纷?碰到案件纠纷如何处理!

2025-05-19
建设工程常见的案件纠纷及处理方式如下:
 
一、常见案件纠纷
 
1.工程款支付纠纷:包括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如无力支付或无故拖欠;竣工结算报告争议引发的拖欠工程款,如承包方递交结算文件后发包方不予答复或不认可;拖欠质保金纠纷,如承包人履行维修义务但发包方不承认。
 
2.合同效力纠纷: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合同也无效。
 
3.工程质量纠纷:因发包方压低承包价格、承包方偷工减料、建材市场价格飙升、监理方与承包方恶意串通、承包方资质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建筑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引发工程款不能支付、工程无法维修加固等僵持状态。
 
4.工期延误纠纷:发包方未能提供合格的施工进场条件、中途擅改设计、未按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建设工程材料不能及时供应,或恶劣天气等原因承包方要求顺延工期未经有效确认,工程竣工后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承担工期延误责任。
 
5.违法分包与转包纠纷:承包方分包在程序上存在违法性或者名为分包实为转包,发包方事后不予承认分包合同的合法性,从而引起的纠纷。
 
6.建筑材料品质纠纷:建设工程招投标时对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品质有所要求或承诺,但承包方转而采用合同外的其他建材,引起结算纠纷。
 
二、纠纷处理方式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可以就纠纷事项进行沟通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这种方式成本低、效率高,能较好地维护双方的合作关系。
 
2.调解:可以请求第三方调解机构或人员进行调解,如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机构或人员会根据双方的诉求和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3.仲裁: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那么可以将纠纷提交给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具有专业性、高效性、保密性等特点,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4.诉讼:如果协商和调解无法解决纠纷,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遵循法定的程序,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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