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施工人直接起诉发包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025-04-19
实际施工人直接起诉发包方的法律依据主要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该条款明确规定,在特定情形下,实际施工人可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直接向发包方主张权利。
 
当实际施工人因转包、违法分包或借用资质签订的无效合同完成工程建设后,若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拒付工程款,实际施工人可将发包方列为被告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需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第三人,通过审查合同关系及工程量,确定发包方欠付的工程款数额。最终判决发包方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直接清偿责任。
 
这一制度设计旨在解决建筑领域层层转包导致的农民工欠薪问题。通过赋予实际施工人突破合同相对性的权利,既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也强化了对违法分包行为的司法威慑。实践中,实际施工人需举证证明其实际投入施工,且发包方确实存在欠付工程款的事实,法院将据此作出公正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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