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审计中有关工程结算与决算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审计机关需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总预算执行、年度预算执行、年度决算、单项工程结算及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全过程审计监督。此条款确立了工程结算与决算在政府投资审计中的法定地位,要求施工单位在项目实施各阶段严格遵循财务规范,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合规。审计机关通过审查结算文件与决算报告,核实工程量计算准确性、计价依据合理性及资金拨付规范性,为项目最终验收提供法定依据。
2026.03.26 了解更多

